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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步快赶,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发布时间:2021-11-26 17:00:16 星期五   

浙江日报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形势,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不仅延长了产假,而且增设了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对完善托育、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料等提出具体要求,为保障孕产妇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调整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改变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全社会对生育相关制度调整的呼声不断增高。上海等地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后作出了延长生育假的回应。国家层面,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母婴家庭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

相比之下,这次浙江的政策调整亮点非常明显——覆盖全面、诚意十足。从产假时长、假期种类、关照人群、生育全流程覆盖上,都释放了非常有分量的福利,足见决心和担当。延长了产假,增设了社会讨论度非常高的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之外,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要求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还顾全到因生育问题产生的特殊群体的需求,几乎动用了社会上呼声较高的所有政策工具。值得注意的是,在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方面,《条例》还为各地因地制宜留下了空间。这种“政策留白”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人口发展既是关系发展全局的“国之大者”,又是关系每家每户的“小确幸”。然而有调查表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敢生”的原因排名前三的是经济负担重、儿童无人照料,以及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回应这些不敢与担忧,以“一老一小”为原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小两口们才敢把“造人计划”提上日程。

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是我们推动共同富裕的愿景之一。《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便是其中一条。提出的一系列要求通俗地说,就是对孩子怎么生、怎么养、怎么育作出分工,家庭、政府、社会共同承担生育成本,不让生育变成不愿承受的负担,要让养育者获得足够的支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行路难,但必须大步快赶,这就是浙江态度。显性的制度安排好了,隐性的障碍还得继续消除。《条例》实施后会不会增加女性求职成本?企业不落实怎么办?没有落实的单位主体如何追责?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的行动一旦开始,这些疑惑都要通过具体的工作去消除。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张萍 编辑:黄师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