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素、玻尿酸、麻膏、美白针……朋友圈微商卖的这些所谓微整形产品,有些卖家连生产来源都不知道。经过顺藤摸瓜,一条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的链条被斩断,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这些假药已被销售到全国30多个省市。近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多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小线索牵出制售假药大案
2018年2月,海宁市公安民警通过网络巡查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肉毒素、玻尿酸、麻膏等微整形产品。经初步侦查,民警发现安徽籍女子马某长期通过微信等向他人销售微整形产品,并从中牟取暴利,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多个省市。
民警随即前往马某所租房屋中检查,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马某的出租房内没有任何药品或医疗机械。经查,原来马某是在网上销售美容产品,并发展线下微商多达百余人,在日常交易中,马某下家订货后,都是由江西、河南等地的供货商直接发货给下家。
鉴于案情复杂,海宁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在浙江省、嘉兴市两级公安机关指导下,以马某为联结点,从江西、河南的上级供货商这两根“藤”下手开展侦查。一个多月后,民警锁定了以犯罪嫌疑人郑某、曾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
同年4月,海宁警方成立6个抓捕小组,分赴江西、河南、广东、安徽等地对涉案人员开展同步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郑某等8人。通过审讯,民警又追踪溯源,先后赴吉林四平、广东深圳等地,成功抓获国内顶级代理商吴某、杨某等5人。此外,海宁警方还查处了以周某为首的生产假药嫌疑人8名。至此,警方捣毁非法生产假药地下工厂一家,打掉非法销售囤货仓库窝点5处,扣押肉毒素、麻膏、水光针等假药及无注册证医疗器械共计130多个品种,数量约27万盒(支),这起特大生产、销售微整形假药案成功告破。
假药销往全国30多个省市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马某在2015年打了一剂瘦脸针后,开始接触微整形行业。当时,马某在缴纳了1000元代理费后,便在朋友圈销售微整形产品,主要是肉毒素、玻尿酸、美白针、溶脂针等。
据马某供述,她比较固定的上家有三家,分别是郑某、曾某、董某,几个人之间素未谋面,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只要有人向马某下单,她就会通过上家发货,哪家便宜就预定哪家发货,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来源是否正规,她并不关心。据她交代,整个行业几乎都是这样的心态。
被告人曾某是马某的上家之一,从2017年7月开始接触微整形行业,主要销售韩国的肉毒素、粉毒、白毒、绿毒、水光针等,货物也由上级供货商提供。供货商仅告诉他是在韩国拿的货,然而这些产品表面并无中文标识,也未出具任何资质证明。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口需经过审查并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同时在进口时还要取得《进口药品通关单》及抽查检验。
被告人周某也嗅到了微整形产品的商机。2017年,他通过网上学习、向人请教、原料商提供配方等方式,了解了麻膏的制作工艺,利用机器将一些原料与自来水或井水搅拌半个小时成膏体后进行装罐,再通过封装、贴标签,小作坊产品即刻变成高大上的“大黄麻”“冰美人”“ 麻 舒 痛 ”等 药 品 ,并通过网络销售。
就这样,这个制售微整形假药团伙通过微信发展下线、代理商的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了一大批下线,产品销往30多个省市。
利润高、来钱快,售假团伙难收手
近年来,微整形行业火爆,肉毒素、玻尿酸等药品大量流入市场,利润非常可观,制、售微整形假药更是一本万利。
2017年开始,被告人郑某与丈夫杨某通过杨某的姐姐杨某某接触微整形产品,并以杨某某为上家,通过微信等渠道对外接单,从中赚取差价。经查明,杨某与郑某作为杨某某在江西南昌药品仓库的日常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仅在2017年1月至8月间就销售假药500余盒,非法获利10余万元。
2017年9月,杨某在中央电视台看到有关微整形假药类案件的报道后,便产生了收手的想法。因杨某某囤货较多,在2017年11月底将货物清仓后,杨某便陆续退出。回到家乡后,他规劝妻子郑某收手。但是郑某认为这个行当利润高、来钱快,不愿意放弃,于2018年3月向杨某提出囤货设仓的建议。面对高额利润和妻子的坚持,杨某的原则动摇了,他继续发展下家,继续售卖假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今年4月,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郑某等11名微商提起公诉,日前又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周某等8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