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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共享汽车上路近乎“裸奔”?你扫码租的汽车基本都没买承运人责任险
发布时间:2019-02-15 10:38:07 星期五   

日前,成都一位用户驾驶共享汽车途中发生严重车祸,驾驶员和乘客双双重伤,家属理赔时发现,车辆并未按营运车辆性质投保,且保险额度较低。

同一天,长沙一位用户驾驶共享汽车撞伤行人,共享汽车平台与驾驶人互相推诿责任,导致伤者索赔受阻。

连续发生的两起与共享汽车有关的车祸,使得共享汽车的保险成为关注的焦点。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共享汽车保险覆盖风险不足是行业普遍现象,不少共享汽车几乎是在“裸奔”。

记者 朱文科 制图 张琳

共享汽车不是营运车辆?

杭州的张女士是共享汽车“GoFun”的老用户,据她反映,GoFun的行驶证上标注的确实是“非营运”,而不是“营运”。在她看来,共享汽车和网约车、出租车一样,应该是营运车辆才对。为此,她与平台交涉过,平台答复称,目前国家并未明确规定共享汽车为营运车辆,因此不存在合规与否的问题。

“GoFun”运营方首汽共享汽车的负责人在答复快报记者时表示,所谓营运车辆,是指通过载人或运货产生赢利的机动车,一般指客运或货运车辆。“GoFun”所在的分时租赁平台只是租车平台,它将车辆租给用户,并不为用户提供营运服务,而是用于满足用户自驾的需求,因此不应归为营运车辆。

不过,在保险行业内部,则普遍将共享汽车作为营运车辆看待。

快报记者咨询杭州人保、杭州某大型保险中介和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均答复共享汽车与网约车一样,属于营运车辆。

根据2008年修订实施的《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网约车是与巡游出租汽车对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同属营运车辆,且“申请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机动车行驶证、按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证明。”

杭州人保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本质上来看,共享汽车和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小货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一样,都是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并获得经济利益,因此应该划归营运车辆。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长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于非运营的车辆,仍然属于“非营运”车辆。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称,共享汽车是新兴事物,目前国内还没有准确的定性。网约车刚刚出现的时候也有这个问题,后来才进行了规范和管理。这个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规范,然后各地再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细则,比如共享汽车行驶证该办成什么性质的,保险应该买到多少金额等,将其纳入交通部门统一监管。

营运车辆保费更高

为什么共享汽车行业和保险行业之间有这个认知分歧?主要是因为保险费率不同。

杭州人保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道路风险远远大于非营运车辆,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率要高得多。

以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同样投保100万元保额,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的基准保费为1380.60元,出租车的基准保费则高达4392.05元,是前者的三倍多。再来看交强险,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的基准保费是950元,出租车则要1800元。

他算了一笔账。以一辆15万元的新车为例,非营运用途的私家车购买全险(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和交强险等主要险种)大约为6701元;如果变更为营业用车保险,全险费用(交强险、车损险15万元、三者险100万元、车上人员险1万元、玻璃不计免赔、无法找到第三方等常用险种)则约为11810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从使用场景来看,出租车、网约车和共享汽车当中,共享汽车的风险最高,出租车和网约车的风险相当。这是因为,出租车和网约车由固定人员驾驶,而共享汽车包括网络租车的驾驶人不固定,且变动频繁,每个人的驾驶习惯、人车磨合的快慢,都会影响用车风险。因此,共享汽车的保费应该在普通营运车辆费率基础上进一步上浮。

据了解,在杭州,网约车均已按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但共享汽车并未如此投保,大都按非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负责人透露,主要原因是“价格谈不拢”。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客运车辆还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主要用于保障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遭受的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比如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这类保险,主要承担旅客在意外事故中的赔偿责任。由于大多数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不超过5万元,承运人责任险可以大幅提高车上人员人身伤亡的保障。

以曹操专车为例,平台为车上5座均购买了保额,总保额高达300万元。用户下单后,平台发送的接单短信上就有该条提示。

承运人责任险的保费较高,几个主要的共享汽车平台均未购买该保险。

某共享汽车平台向快报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在办理车险时,要根据车辆行驶证上注明的使用性质进行办理,平台并未故意降低保险标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凌佳佳